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学院共收到2项申报书,经评审,拟推荐《嘉兴学院.浙江德欧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》、《嘉兴学院智能家居校外实践教育基地》两个项目申报嘉兴学院“十四五”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。
公示期:2022年12月13日-12月15日。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学院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严禁借机诽谤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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