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》[嘉院教字〔2012〕19号]文件关于印发《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,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,在校期间本科生必须取得规定的课外学分6分方可毕业,其中,每个学生必须完成社会调查0.5学分;专升本学生3学分。现将课外学分预认定的要求通知如下:
1、2018年9月26日起,教务办每周四下午办理课外学分的相关认定或咨询工作,因开会或者临时有事不能认定,请顺延到下周四认定,以此类推。认定合格后课外学生手册不再归还本人(不包括机电家园部分)。
2、课外学分认定主要以审核资料为依据,粘贴证书后必须带上原件来教务办认定学分。竞赛类的如无法提供证书可提供网上公示的名单,科研类直接提供发表的期刊正文,以上材料均需缩小比例牢固粘贴。当认定无资料、资料真伪无法确认或存在异议时,需提交教务办统一上报教务处审核;
3、尚未完成任务的,教务办登记已完成的学分后手册归还本人继续完成其他分值。
4、所有数据分院教务办统计后会录入成绩,成绩提交前未完成者,将无法正常毕业。
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
2018年9月26日
课外学分认定参考样本见下页附件
附件:参考样本